分析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特点 投资管理公司一般如何交税
2022-01-16宜兴经济纠纷律师
孙雨茜律师,宜兴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磊安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分析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特点
PE的主要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国内外案例
2002年12月,**士丹利、鼎-晖和英-联三家国际知名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古**乳业股份公司。2005年6月,通过对**乳业的第三次配售减持,**士丹利、鼎-晖和英-联等抛出了持有的大部分权益,只剩不到0.1%,短短3年以6000万美元的投入实现了20多亿港元的回报。
2003年3月**亚洲以4000万美元注资**网络,成为当时中国互联网业最大规模的私募融资,2004年5月13日,**网络成功登陆**达克,2005年7月**亚洲撤出盛大,兑现5.6亿美元,从4000万到5.6个亿,不到三年,投资收益高达1400%。
2005年上半年,**创投、高-盛、英-联等国际著名投资基金向无锡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投资了8000万美元的资金,完成了海外重组,尚-德于2005年12月14日成功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并募资4亿多美元的资金,成为第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
2004年末,**华平投资集团等机构,联手收购**集团55%股权,创下第一宗国际并购基金收购大型国企案例;进入2005年后,PE领域更是欣欣向荣,不断爆出重大的投资案例,其特点是国际著名PE机构与国内金融巨头联姻,其投资规模之大让人咋舌。首先是2005年第三季度,国际著名PE机构参与了中-行、建-行等商业银行的引资工作,然后在2005年9月9日,**投资集团对**洋人寿4亿美元投资议案已经获得**洋保险集团董事会通过,凯-雷因此将获得**人寿24.975%股权。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PE交易。另外,**集团收购**机械绝对控股权的谈判也进入收尾期,有望成为第一起国际并购基金获大型国企绝对控股权案例。
投资管理公司一般如何交税
投资管理公司也是需要缴纳税费,很多人就会对于投资管理公司的税收方面非常的好奇,你清楚投资管理公司的税收问题吗那投资管理公司一般怎么交税呢下面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般投资管理公司如何交税
投资公司一般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信贷服务,属于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的范畴,不属于金融保险业,业务相对比较固定;
1、需要交纳服务业营业税,
2、以及缴纳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费附加
5、各地开征的水利建设基金。
附征的这几项税费计税依据均为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另外根据公式每季度实现的利润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i这是几个主要税费,如果有自有房产、土地还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具体可以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结合一下。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税收风险
1、税务登记不完善,易引发投资信息难追踪的风险,导致少缴税款。
根据调研,部分合伙型基金由于对税收政策不够熟悉而未及时进行税务登记;有些进行税务登记的合伙型基金,登记较为随意,很多基金仅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没有在国税部门登记。对于已进行国税税务登记的基金,信息也相对有限,尤其是投资信息披露较为简易,缺少对投资者、投资金额、投资收益、分红情况等信息的备案和披露,这对于基金投资人的税收管理极为被动,容易引发监管漏洞。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营改增”的推进,有些基金的业务属于“营改增”范围,但没有参与“营改增”,留下了很大税务风险。
2、基金核算不规范,易引发会计信息不透明的管理风险。
调研发现,目前基金项目存在监管漏洞,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名下有“两套账”;私募股权基金不按规定独立运作、单独设账核算,基金管理机构与投资基金主体之间存在相互开票、费用混合列支等混乱现象,监管机构无从掌握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分红等财务情况,而基金管理人对企业投资者无代扣代缴义务。因此,监管机构对基金投资人中企业投资者的监管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3、对“先分后税”的理解不到位,易导致投资者滞后纳税的风险。
按照91号文件和159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纳税主体,但是应纳税所得的核算主体,“先分后税”的原则体现“穿透”税制的理念,与法人所得税税制不同。穿透税制下的合伙企业所得税,合伙人不同于股东,每个纳税年度无论合伙企业是否分配,均须计算出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果,并将该成果在各个合伙人之间划分、分割,合伙人应以此缴纳税款。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分配,合伙人都应将划分所得合并自身经营所得一同缴纳税款。但实践中,调研发现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对“先分后税”的“分”理解为分配而不是划分,普遍存在不分红、不纳税的现象。随着投资基金规模的扩大,尤其是PE、VC投资的对象都属于朝阳产业,投资期较长,一般投资5年以上才对收益分红,投资者滞后纳税的风险也逐渐增加。
一般投资管理公司如何交税投资管理公司该缴纳的税费要能够依法缴纳,如果不依法缴纳将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非常重大的影响。
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